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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表現指標 

 
  財政年度(百分比)
指標 11/12 12/13 13/14
食水水質〔100%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在2011年制定的《飲用水水質準則》# 100 100 100
鹹水水質〔96%符合水務署所定的水質指標〕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食水供水水壓(15至30米)λ 100 100 100
鹹水供水水壓(15米)λ 100 100 100


 
  財政年度(百分比)
指標 11/12 12/13 13/14
到場處理故障投訴所需的時間
  • 食水供應故障^(在半天內)
  • 其他(在一個工作天內)
99.2
99.8
99.97
99.97
100
100
因預算進行的工程而暫停供水的時間長度(97%於八小時內)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符合指標
水錶準確程度@( 偏差程度不超過±3%) 95.3 96.0 96.4*
初步回覆市民的來信(十個曆日) 98.2 99.9 99.96
  • #
  • 於2012年起採用世界衛生組織在2011年制定之準則。
  • ^
  • 包括食水供應中斷、食水受污染及內部食水管爆裂而可能導致水浸的情況。
  • λ
  • 配水系統的最小剩餘水壓(或水壓幅度),在系統的盡頭除外。
  • @
  • 在驗錶時,如水錶的偏差程度不超過±3%,水錶即視作運作正常。
  • *
  •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的目標為96.7%。


食水水質圖表,食水供水水壓圖表,鹹水供水水壓圖表

到場處理故障投訴的時間圖表

水錶準確程度圖表,初步回覆市民的來信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