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冷卻塔〔水塔〕

水塔是水冷式空調系統用作散熱的部份。

淡水冷卻塔(水塔)1
淡水冷卻塔(水塔)2

加強管制水塔、以預防「退伍軍人病症」

政府已加強巡查規管水塔的工作,以減低傳播「退伍軍人病菌」風險。

合規格的水塔

  1. 符合機電工程署批准參加《淡水冷卻塔計劃》 的五項最低要求及有關規定:

    1. 與進氣口/排氣口/窗戶/行人通道至少相距7.5米。
    2. 設置有效收水器
    3. 安装水處理裝置及泄放設備
    4. 避免水管死角積存死水
    5. 設有足夠和安全的通道。
  2. 符合水務署批准為水塔供水的三項條件及有關規定:

    1. 經水錶供水
    2. 水塔及喉管沒有滲漏
    3. 設置獨立補給水缸。
  3. 符合相關法例規定, 例如:

    • 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及 水務設施規例〔第102A章〕
    • 公眾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
    • 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及 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第123N章〕

備註:

水塔的設計、操作和維修,應按「預防退伍軍人病症工作守則」及「淡水冷卻塔實務守則」的指引及建議,採用相關的最佳做法。機電工程署會根據公眾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規管被污染或欠妥善維修的水塔。

安裝違規水塔是違法行為

申請人如未能完全符合機電工程署的五項最低要求及有關規定,水務署不會批准為該水塔供水。任何人若私自接駁供水至水塔,即屬違反下列法例

  • 《水務設施規例》第13(a)條:除獲水務監督書面許可外,任何人不得將來自水務設施的供水用於冷氣裝備。
  • 《水務設施條例》第14(1)條:任何人除非獲得水務監督書面許可,否則不得建造、安裝、更改或移動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
安裝違規水塔是違法行為

違法後果

  1. 違法者可被檢控

    • 未經批准而取水用於冷氣裝備者、可被處罰最高港幣10,000元
    • 未經批准而建造、安裝或更改內部供水系统者、可被處罰最高港幣25,000元
  2. 違法者可被截斷供水。
違法後果1
違法後果2
違法後果3

持牌水喉匠的紀律處分

水務署會向負責未經批准而接駁供水至水塔的持牌水喉匠作出紀律處分。

選擇適當空調系统

在未能完全符合有關規定時,可考慮安裝其他合適的空調系統

如有任何有關水塔查詢,請致電服務台或瀏覽以下網頁

備註:

機電工程署與水務署聯合印制了有關「切勿安裝違規淡水冷卻塔」的宣傳單張海報 。歡迎前往水務署的客戶諮詢中心取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