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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钓鱼牌照

香港现有十七个水塘及九个灌溉水塘由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起会全年开放给市民钓鱼。如欲到本港水塘钓鱼的人士,须先向水务署申请牌照。本署於全年均接受市民申请,牌照有效期三年,费用为港币三十三元。申请人须年满十三岁。本署并不会限制每年发出钓鱼牌的数目。

市民可透过以下途径申请钓鱼牌照:

网上申请

市民可透过互联网方便地申请钓鱼牌照。牌照会以平邮方式寄予申请人。倘若邮递期间出现任何遗失或损毁,恕本署不会补发牌照。

网上申请钓鱼牌照

亲身申请

市民可带同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往下列客户谘询中心申请钓鱼牌照:

  1. 湾仔客户谘询中心
  2. 大角咀客户谘询中心

本署收到申请人填妥的申请表格後,会向申请人发出缴费单。申请人可携缴费单到任何一间邮政局、7-Eleven便利店、OK便利店、VanGO便利店或U购select缴交牌照费用。申请人可选择亲自前往上述客户谘询中心领取牌照,或以平邮方式收取牌照。

邮寄申请

市民亦可以邮寄方式办理申请,请填妥申请表格,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面额港币三十三元支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划线支票及一个回邮信封寄交本署。请勿向本署邮寄现金,并确保足够邮递时间及邮资,以令邮递无误。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牌照会以平邮方式寄予申请人。倘若邮递期间出现任何遗失或损毁,恕本署不会补发牌照。

钓鱼人士须遵守下列守则:-

  1. 持牌人可进入及逗留在水塘区,但遇有任何危险,概由持牌人负责。持牌人必须接受水塘区土地或其上一切事物当时的情况,而且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亦不得因土地或其上事物可能引致的财物损失或人身伤亡而向水务监督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2. 钓鱼牌照只限使用一枝钓竿及钓丝,且不得转让。
  3. 遇有警务人员或获授权人员查阅时,必须出示钓鱼牌照。
  4. 年龄在十三岁以下人士不获发钓鱼牌照。
  5. 严禁使用鱼网或其他用具(钓竿及钓丝除外)或爆炸品或有毒物质捕捉或残害鱼类。
  6. 禁用小船、小艇、木筏等捕鱼。
  7. 除了「获豁免鱼类 」外,钓获以下长度的鱼类均须生放回水塘内:360 毫米以下的鲈鱼、300 毫米以下的生鱼及其他180 毫米以下的各种鱼类,而长度是由鱼头最前端起计至鱼尾最末端止*。
  8. 除了「获豁免鱼类 」外,每名钓鱼人士一天中的鱼获,不得多於长度360 毫米或以上的鲈鱼两尾、300 毫米或以上的生鱼两尾,以及其他 180 毫米以上每种鱼类两尾。
  9. 当局日後可撤销钓鱼牌照,并按不同条款另发牌照。
  10. 请小心保存钓鱼牌照,如有遗失或损坏,概不补发。

* 鱼的长度: 由鱼头最前端起计至鱼尾最末端止

此外,钓鱼人士亦须留意﹕

  1. 钓鱼人士在水塘或灌溉水塘钓鱼时,不可使用铅坠,以免鱼类、雀鸟或市民中铅毒。
  2. 未经水务监督的允许,不可把任何动物、包括爬虫或鱼类在水塘或灌溉水塘放生。
  3. 不要在水塘范围内抛弃垃圾或污染水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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