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及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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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012/13 启迪传承 焕发新知
财务及水费
财务及水费
维持低廉水费
世界其他主要城市相比,香港市民为优质食水所缴付的费用相对低廉,而水费自一九九五年二月至今亦一直维持不变。
收费幅度
住宅用户的食水水费 (冲厕用水除外)按以下四级制,每四个月收费一次:
每单位收费
第一级-首12个单位 免费
第二级-继後的31个单位 $4.16
第三级-再继後的19个单位 $6.45
第四级-馀下单位 $9.05

1个单位 = 1立方米

作其他用途的食水,会根据其用途按下表所列收费:
用途 每单位收费
冲厕水每四个月的收费率  
  - 首30个单位 免费
  - 馀下单位 $4.58
商业 $4.58
建筑 $7.11
航运 (非本地船只) $10.93
航运 (本地船只) $4.58
航运以外用途 (非本地船只),并以预付票缴交水费 $4.58

咸水冲厕费用全免。

为配合政府定期检讨各项收费的整体政策,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担任主席的「水务帐目委员会」每年均会检讨水务帐目,检讨范围涵盖水费制度及收费水平,过程中亦会考虑多项因素, 包括:水务设施的财政状况丶公众接受程度及承担能力丶立法会议员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目标。 任何修订水费制度及/或收费水平的建议,必须呈交行政会议,并在获批准後经由立法程序通过。

除水费外,水务设施规例(第102A章)亦列明25项法定收费项目。我们一直遵照政府的「用者自付」原则检讨这些收费项目,以符合有关原则下收回一切服务供应成本的目标。 於年内,我们已修订24项法定收费项目,有关修订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我们会进一步修订这些法定收费项目,有关修订将会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目前有待立法会批准。

水费收入总览
於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约14%住宅用户毋须支付任何水费;41%达到第二级用水量而缴付最多每单位4.16元水费; 21%最多缴付第三级,即每单位6.45元水费;馀下24%最多缴付第四级,即每单位9.05元的水费。 於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250万住宅用户(包括无须缴付水费之用户)每月平均水费为47元,约相等於住户每月平均开支的0.3%。
水费收入总览 图片1水费收入总览 图片2
过去五年按用户类别划分的水费收入分析如下:
百万元 08/09 09/10 10/11 11/12 12/13
商业 866 876 896 913 905
住宅 1,407 1,443 1,408 1,414 1,437
政府 159 150 163 155 156
其他# 155 157 160 175 185
总收入

2,587

2,626

2.627

2,657

2,683

#   包括冲厕用淡水
二零一二/一三年收入及开支分析水费收入 (按用户类别划分,以百分比显示)
收入及开支分析
水费收入包括一般水费丶各项收费丶牌费,以及代客户进行工程的收费。在编制水务账目时,会以应计账目基准呈列财务表现及状况,其中包括各项非现金收入项目,主要为差饷补贴丶免费用水补贴及政府用水。 总运作成本主要包括员工费用丶购买东江水支出丶折旧丶运作丶行政及其他费用。过去五年的收入及开支分析如下:
收入
二零一二年/一三年度住宅用户每月水费分布图
开支
本署致力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服务,并大力投资在固定资产丶设备丶资讯科技及人力资源方面,藉此提高运作效益及员工生产力,务求满足市民对更优秀服务的期望。 社会大众以及我们的用户可以放心,我们会实行严谨的财务纪律,在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用户需要之馀,不忘提升成本效益,而这项目标正是我们的抱负,更是我们的首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