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低廉水费 |
世界其他主要城市相比,香港市民为优质食水所缴付的费用相对低廉,而水费自一九九五年二月至今亦一直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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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单位 = 1立方米 |
咸水冲厕费用全免。 |
除水费外,水务设施规例(第102A章)亦列明25项法定收费项目。我们一直遵照政府的「用者自付」原则检讨这些收费项目,以符合有关原则下收回一切服务供应成本的目标。 於年内,我们已修订24项法定收费项目,有关修订自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我们会进一步修订这些法定收费项目,有关修订将会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目前有待立法会批准。
水费收入总览 |
於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约14%住宅用户毋须支付任何水费;41%达到第二级用水量而缴付最多每单位4.16元水费;
21%最多缴付第三级,即每单位6.45元水费;馀下24%最多缴付第四级,即每单位9.05元的水费。
於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250万住宅用户(包括无须缴付水费之用户)每月平均水费为47元,约相等於住户每月平均开支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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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按用户类别划分的水费收入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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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冲厕用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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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及开支分析 |
水费收入包括一般水费丶各项收费丶牌费,以及代客户进行工程的收费。在编制水务账目时,会以应计账目基准呈列财务表现及状况,其中包括各项非现金收入项目,主要为差饷补贴丶免费用水补贴及政府用水。
总运作成本主要包括员工费用丶购买东江水支出丶折旧丶运作丶行政及其他费用。过去五年的收入及开支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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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致力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服务,并大力投资在固定资产丶设备丶资讯科技及人力资源方面,藉此提高运作效益及员工生产力,务求满足市民对更优秀服务的期望。
社会大众以及我们的用户可以放心,我们会实行严谨的财务纪律,在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用户需要之馀,不忘提升成本效益,而这项目标正是我们的抱负,更是我们的首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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