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非法取水?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除獲水務監督許可外,任何人不得:

1. 經由不屬消防供水系統、內部供水系統或公眾街喉的水務設施取水

2. 經由消防供水系統取水作非消防用途

3. 經由並非以水錶量度的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取水

4. 經由內部供水系統取水作原本的供水用途以外的用途

5. 由水務設施轉駁用水
非法取水的危害
非法取水可造成食水污染。例如將食水水箱接駁至沖廁水水箱,非法取用食水作沖廁用途,食水或會受到污染,影響水質,因而危害用戶健康。
非法從消防系統取水可令其發揮不到應有功能。假如因非法取水而耗盡在天台水箱的消防用水,同時,為天台水箱供水的抽水機組無法有效運作,則在火警時可能會導致生命財產損失,後果十分嚴重。
非法取水亦會造成浪費食水。例如非法取用食水作沖廁用途,浪費珍貴的食水。
非法取水的刑罰
非法取水是違法行為,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
- 可處罰款最高港幣25,000元
- 須繳付非法取水的費用
- 如屬持續的罪行,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天另處罰款港幣1,000元
若懷疑有人非法取水,該怎麼辦?
若懷疑有人非法取水,請記錄發生違例事件的日期、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資料,並立即透過以下途徑向水務署舉報:
- 水務署客戶電話諮詢熱線:2824 5000 (24小時熱線)
- 電子郵遞:wsdinfo@wsd.gov.hk
舉報者的個人資料會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