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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务设施(水务设施规例)(修订)条例》 – 禁止滥收水费 (特别适用於分间单位)

因应《2021年水务设施(水务设施规例)(修订)条例》的通过,经修订後的《水务设施规例》第47条规定水务署的注册用户 (通常为业主)就供水方面只可向其处所的占用人 (通常为租户)收回缴交给水务署的水费。若业主向其租户收取的费用超过此金额,即属违法。违规者一经定罪,最高处罚款港币一万元。有关修订加强保障分间单位租户免被滥收水费。

为避免在收回水费时发生争议,分间单位业主应与各租户协定一套合适的水费分摊方法。业主或租户也可考虑向水务署申请为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以便租户按其用水量缴交水费。

水务署会透过一系列的活动,包括约见相关团体及地产代理组织、制作宣传单张和海报派发予租户,以及在水务署网页上发放资讯等,以加强宣传打击向分间单位租户滥收水费的信息。

水务署一直鼓励市民就不良业主向分间单位租户滥收水费作出举报,并已在客户服务热线2824 5000提供有关选项。市民致电热线,选择语言(按1, 2 或3 (广东话, 普通话或英文))後,再按「7 」字选择「举报『劏房』滥收水费」的选项,便可直接向职员举报。同时,水务署会继续主动巡查怀疑的分间单位,调查有否滥收水费的情况,若有足够证据,会提出检控。

就收取分间单位水费时须注意事项

业主
租户
地产代理从业员

有关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计划的详情及申请程序,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