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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水標準

根據國際慣例,個別國家/地區會訂立一套適合於當地情況的食水標準。

在2017年9月,政府採用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飲用水水質準則》(準則)內相關準則值或暫定準則值作為香港食水標準。

(甲) 檢討框架
政府會有系統性地審視國際間的發展情況,並評估是否需要對香港食水標準進行檢討,而相關的香港食水標準的修訂或檢討會採用以下框架:-

(乙) 最新修訂

政府根據世衞倡議,早前委託了專家顧問進行檢討,包括參考國際經驗,以制定一套適合本地的食水標準。根據專家顧問的檢討結果和建議,政府擬訂了最新的香港食水標準。

有關建議獲得食水安全諮詢委員會(委員會)1接納。政府於2021年4月22日公布最新的香港食水標準 (表一)。

1政府於2018年1月成立食水安全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學者及相關範疇的專家,就食水安全事宜向發展局提供建議,其中包括香港食水標準的檢討。

最新的香港食水標準水質參數由原有的92個修訂至60個。當中包括新加入「高氯酸鹽」和「總三鹵甲烷」兩個參數,以及剔除34個不相關的參數。

除此以外,亦新加入了兩個水質參數名單,包括:-

(一) 監察名單(表二) – 用於進行監察性監測,包括於香港食水中含量十分低或甚至低於檢測水平,並遠低於會對健康造成風險水平的參數,和表示供水系統衞生情況的微生物指標; 及

(二) 觀察名單(表三) – 用於審視國際間的最新科學發展,包括尚未有完全科學實證確立其潛在健康風險的參數。

同時,政府訂立了食水感官準則(表四),以確保食水的外觀、味道和氣味等感官質量。

(丙) 參數的檢討

適用於檢討香港食水標準、監察名單和觀察名單內參數的框架,詳見圖一

圖一: 香港食水標準、監察名單及觀察名單內的參數檢討框架

問: 新的香港食水標準與舊的標準有甚麼分別?

答: 最新的香港食水標準水質參數由原有的92個修訂至60個。當中包括新加入「高氯酸鹽」和「總三鹵甲烷」兩個參數,以及剔除34個不相關的參數。

新加入的參數是按世衞的最新準則而訂立。而被剔除的參數在水務署的恆常水質監測中一直低於可檢測水平,顯示它們在香港食水中含量極微,甚或不存在,遠低於會對健康造成風險的水平。然而,水務署會繼續不時監察這些被剔除的參數在食水中的含量2

此外,政府參考了世衞準則內的更嚴格目標,為香港食水標準中的「氯酸鹽」及「二氯乙酸鹽」訂立了更嚴格的標準值。

2 「二氯異氰尿酸鈉」除外。由於香港並沒有採用「二氯異氰尿酸鈉」作為食水處理中的消毒劑,此化學品不會在香港的食水中出現,亦因此不會被納入觀察名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