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 水管质料
  3. 水管接口
  4. 水管爆裂的常见原因
  5. 水管附近安全工作程序及常规
  6. 回填
  7. 其他要点
  8. 立即向水务署报告水管爆裂或漏水事故
  9. 附录一:水管质料
  10. 附录二:联络电话
  11. 附录三:水务署四个分区界线的图则
  12. 附录四:建议支撑水管的方法
  13. 附录五:保护水管正确及不正确方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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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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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水管在敷设後和启用前都经过严格测试,如非受到其後的干扰,水管应有非常长久的使用期。不过,水管爆裂的确时有发生, 并带来很多不良後果,例如供水中断、引致市民不便、生产力损失、交通阻塞、损坏,及非常昂贵的修理费用。值得注意的是, 大部分水管爆裂都是外来因素造成,其中很多与道路工程和掘路有关。
    2. 挖掘准许证的持证人或指定持证人有法律责任保护现存的公用设施,包括水管,以避免遭受损毁。
    3. 本指引旨在协助持证人及/ 或指定持证人(即承建商)避免损毁水管,但遵从本指引并不能免除上述人士任何法律及/或合约责任。
  • 水管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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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本港,不同尺码水管通常所用的物料如下:

      水管物料 标称直径
      钢管 (S) 100 毫米及以上
      球墨铸铁管 (DI) 80 毫米至600毫米
      石棉水泥管 (AC) 100 毫米至450毫米
      低塑性聚氯乙烯胶管 (UPVC) 100 毫米及以下
      无内搪层镀锌铁管 (GIU) 150 毫米及以下
      有内搪层镀锌铁管 (GIL) 150 毫米及以下
      聚乙烯管 (PE) 250毫米及以下
      不锈钢管(SS) 50 毫米及以下
      铸铁管(CI) 450 毫米及以下

      显示上述各类水管物料的图片,载於附录一 ,以供参考

    2. 钢管

      • 在抵御冲击和拉应力方面较强,但比较容易锈蚀。
      • 通常用於较大口径水管和大跨度水管。
    3. 球墨铸铁管

      • 在承受内部和外来压力方面较耐用,但需於水管弯位和末端以混凝土趸锚固。
    4. 石棉水泥管

      • 在承受内部水压方面较耐用,但在承受外来负荷或压力方面,则较钢管和球墨铸铁管脆弱。
      • 石棉水泥管自 1986 年 1 月开始已经停用,但在现时的供水系统中,这类水管仍有相当多的数量,其处理、移除、运送及弃置工作须按法例规定安全地进行。
      • 石棉水泥管爆裂通常都是因为附近的掘坑工程或泥土移动干扰和建筑工程毁坏所致。
    5. 低塑性聚氯乙烯胶管(UPVC)

      • 在抵御直接冲击方面较弱。
      • 大多用於在行车道以外的小口径咸水管,但自 2000 年 12 月开始, 新工程项目已停用低塑性聚氯乙烯胶管(UPVC)。
    6. 镀锌铁管

      • 在抵御冲击和拉应力方面较强,但容易锈蚀。
      • 只用於小食水管,一般以外露形式敷设,尤以在乡郊地区为然。
      • 自1995年初开始,新工程项目已不再使用无内搪层镀锌铁管而改用有内搪层镀锌铁管,因为後者较能抵御内部锈蚀。
    7. 聚乙烯管 (蓝或黑色)

      • 聚乙烯管自 1998 年 10 月起采用於地下食水供应系统,其应用自2000 年 12 月起扩展至一般地下咸水供应系统,以逐步取代埋藏在地下用於食水和咸水供应系统,直径 250 毫米及以下的无内搪层镀锌铁管和低塑性聚氯乙烯胶管。
      • 自 2007 年开始采用於外露的咸水供水接驳位置(即黑色聚乙烯管),以取代低塑性聚氯乙烯胶管。
      • 不会锈蚀,在承受内部和外来压力方面较强。
    8. 不锈钢管

      • 自 2007 年开始采用於外露的食水供水接驳位置,以取代小口径镀锌铁管。
    9. 铸铁管

      • 铸铁管已停用多年,但在现时的供水系统中仍有这类水管。
  • 水管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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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驳石棉水泥管、球墨铸铁管及只具光面末端的钢管时,须依赖接口装置钳紧管身,并附胶环使接口不透水。所有这类接口并非设计以承受纵向拉力,如水管没有适当的支撑或锚固,接口可能松脱。
    2. 纵向拉力一般在带压水管的弯位和封闭末端出现,这些位置通常都会加建混凝土趸,以提供必要的锚座,抵受全部推力。
  • 水管爆裂的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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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管爆裂由不同因素造成,常见与掘路工程有关的外来因素如下:

      • 因胡乱或草率使用施工设备而直接损毁水管和水掣;
      • 因挖掘工程引起泥土沉降或移动导致过度角扭曲;
      • 水管的侧向或垂直支撑受到干扰;及
      • 因打桩、爆破、使用重型机械设备或施工车辆令水管承受过度压力、震动、移动或负荷。
  • 水管附近安全工作程序及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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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管爆裂大多是掘路工程直接或间接造成,工程承建商应注意到行车道和行人路下面有分布广泛的水管网络。因此,他们在进行工程时, 应遵守以下水管附近安全工作程序及常规(该做及不该做的) ,并须提高警惕,避免损毁水管。
    2. 该做的- 采取预防措施

      1. 第一步:向水务署递交平面图

        在展开任何挖掘工程之前(见路政署或地政总署所发出的挖掘许可证有关条款),把平面图连同有关详情递交水务署,并要求标示工地附近的现有水管路线。

      2. 第二步:查察水管路线

        • 在开始任何挖掘工程之前,查察水务署送回经标示的平面图或水管记录图则,以确定任何或会受施工影响的现有水管。
        • 请注意,图则上标示的水管路线只作初步标示用途。虽然水务署有意为承建商提供最新资料,但不能保证所有已敷设水管的资料(例如最近敷设的水管) 都已载入中央记录, 并标示在送回的图则上。承建商须依循本指引和载於水务署网站内的「如何防止损毁水管」所述的程序及常规,采取必要的步骤,以避免损毁水管或水务设施。
      3. 第三步:使用水管探测器

        在挖掘探洞之前,使用适当的水管探测器,尽量准确地确定在工地附近的水管路线和深度。

      4. 第四步:手掘探洞

        在使用机械设备挖掘之前,特别是在第二步已找到或在第三步已探测到水管时,采用手提工具挖掘探洞,以确定有任何水管存在, 及其确实位置和深度。

      5. 第五步:谘询水务署人员

        如对现有水管的位置及保护水管方面有疑难,可联络附录二 载列的水务署有关督察/分区(视察),寻求协助。( 有关水务署四个分区界线的图则载於附录三。)

      6. 第六步:安全施工

        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安全施工:

        • 小心操作重型机械设备

          在操作重型机械设备时要小心,尤其是在贴近现有水管及水掣的地方。在贴近或围绕水管位置挖掘时, 应采用人手挖掘的方法。

        • 保护措施

          采取一切必要的保护措施,适当地支撑及保护外露的水管,包括相联的混凝土趸及水掣

          ( 建议应有的水管支撑方法图则载於附录四 ,以供参考。建议的方法并非详尽无遗,有关细节须视乎工地条件,以及拟支撑的水管类型、大小和长度而定。)

        • 足够的工地监管

          提供足够的工地监管,确保上述规定得以严格遵守,并不时提醒工人慎防损毁水管的重要性及损毁所引致的全部後果。

        • 通道

          不论何时,提供畅顺的通道给水务署人员和其承建商进行视察、运作,以及保养或维修水管。

        • 即将安装的设施与现有水管之间的间距

          在即将安装的设施与现有水管之间提供不少於 300 毫米的间距, 以作保护和维修用途。如未能提供此间距, 应尽早谘询水务署有关督察/分区(视察)。

      7. 第七步:回填喉坑

        在回填喉坑之前,通知水务署人员视察水务设施,然後用合适的物料逐层回填,并充分地加以压实,以防止现有水管附近或底层的泥土沉降。(请同时参阅下文第 6 段)

    3. 不该做的- 避免不当的做法

      除了采取上文第5.2段所述的预防措施外,承建商在挖掘时亦应避免下列不当做法,以防止水管受到损毁:

      • 在掘开路面後覆盖水管的厚度大为减少时,切勿让重型机械设备,例如挖土机或压路机,在埋有水管的地方上驶过,以免水管因负荷过重而受损。
      • 未经水务署事先同意, 不得干扰或外露任何混凝土趸。混凝土趸外露而没有适当支撑,可能会移位,令相连的水管接口松脱,最终导致水管爆裂。因此, 凡需露出混凝土趸或水管, 均应先谘询水务署,以便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 切勿只用钢丝绳或吊链吊托外露的水管,应以附录四图则建议的工字梁/轧制钢梁提供适当的垂直和侧向支撑。
      • 沿水管或横跨水管进行掘坑工程时,切勿掏空水管下的泥土, ,以免现有水管附近或底层的泥土沉降。
      • 切勿把挖掘料堆放在水掣盖或消防龙头的1.5米范围内,以确保水掣或消防龙头随时都可以接近和运作。挖掘坑道或重铺时, 所有水掣盖均应与挖掘物料保持距离,不可埋於挖掘物料堆内或重铺路面内层。如有任何建筑碎料跌入水掣井内,应即时加以清理。
      • 切勿在毫无保护的情况下露出水掣,应设置挂有警告牌的适当围栏,以防挖土机的摆动部分损毁外露的水掣。
      • 切勿在距离水管不足6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以免令泥土过度震动和移动,或超越水管所能承受的上限。
      • 切勿在水管上敷设任何设施。
    4. 附录五载有图片说明在现有水管附近施工、支撑水管及混凝土趸的正确及不正确做法,以供参考。
    5. 有关「水管附近安全工作程序流程图」附载如下,以便参考。

      水管附近安全工作程序流程图

      水管附近安全工作程序流程图
  • 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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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防止现有水管附近或底层的泥土沉降,所有回填物料必须适当地填放和充分地压实至不低於下列标准:

      • 挖掘的地方须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出版的土木工程一般规格最新版本内所厘定的特别填料和幼细填料分层回填和压实。回填物料不得含有任何混凝土碎块、砖块、黏土、沥青物料、易燃物料、易腐物料或瓦砾,及直径不得超过 75 毫米。
      • 围绕水管的特别填料,应小心以不多於100毫米厚度逐层填放,至水管拱顶之上 300 毫米的水平。此范围内的回填物料须用手动压土机或人手操作的电动机械小心压实, 以达到不少於 85%的相对压实度。
      • 在水管拱顶 300 毫米水平之上的幼细填料须以适当厚度逐层填放,然後用适当方法例如动力压土机或震动板/震动碾压机加以充分地压实。
      • 根据挖掘准许证的要求, 在路基平整水平 200 毫米内的压实回填物料, 须达到不少於 98%的相对压实度; 在其他水平的压实回填物料,则须达到不少於 95%的相对压实度。
    2. 在回填喉坑前,承建商应通知水务署人员视察有关水务设施。在可行的情况下,水务署会藉此机会要求承建商在进行回填工程时,在水管上铺放水管标记胶带(由水务署提供), 水管标记胶带有助识别水管及预先警示挖掘工人地下埋有的水管。
  • 其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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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水管的最少深度

      路政署发出的挖掘准许证订明地下水管顶部的最少垂直深度(即在行车道的完成路面下 900 毫米,及在非行车道包括行人路、单车径、路边、横巷及後巷的完成路面下 450 毫米)。但在公用设施密集的地区,部分小段水管可能敷设在较浅的深度。在一些情况下行车道/ 非行车道被降低或非行车道被改建为行车道,现有水管的深度可能少於最低要求。

      水管的最少覆盖厚度从现存或将来的地基( 即平整土地水平) 计应为 700 毫米,以水平较低者为准, 这项规定应时常予以遵守。如未达到,应谘询水务署,以便采取适当措施。

    2. 深层挖掘

      深层挖掘工程,例如地库建造工程,往往造成泥土移动, 引致水管管身折断或水管接口移位/ 松脱。泥土移动的幅度视乎护土墙的种类、支撑系统、建造方法, 和是否涉及临时抽水或降低地下水位而定。对水管造成的影响则视乎不均匀沉降的幅度、水管的物料和接口种类,以及水管使用的年期和状况而定。钢管、球墨铸铁管、聚乙烯管和低塑性聚氯乙烯塑胶管均具柔韧性,但石棉水泥管和铸铁管刚硬易脆。钢管的接口(焊接口/ 凸缘接口)、聚乙烯管的接口(电熔接口/ 对熔接口) 和低塑性聚氯乙烯塑胶管的接口(胶合溶剂接口)刚硬, 而球墨铸铁管和石棉水泥管的接口(推入接口)则能承受一定程度的不均匀沉降。因此,可取的做法是挖掘和露出有关水管和接口,以便准确分析可能沉降的幅度及水管所能承受的上限。此外,应设置水管沉降标示器, 以量度水管地基的移动情况,并进行密切监察。如计算结果或现场量度结果显示沉降达到不能接受的程度,应在可行的情况下把水管改道或以小桩柱等支撑水管。

    3. 水务署视察队

      水务署在 1993 年 9 月成立了多支专责视察队,对可能影响水管的道路工程进行主动监察,以及就适当地保护水管免受损毁,向有关承建商提供意见及/或发出警告。

    4. 在隧道/地道附近施工

      承建商应检查拟议工程是否位於隧道或地道附近并接近水管,若该水管爆裂,隧道或地道有可能被水淹浸。若确定的话承建商应在施工前,进行水管爆裂对附近隧道或地道的影响评估,并提交给路政署和水务署审批。该影响评估应包括拟订预防或缓解措施以保护受影响的水管/ 隧道/ 地道、以及使用有关设施的公众人仕。

  • 立即向水务署报告水管爆裂或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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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建商如在工地附近发现水管爆裂或渗漏,应立即致电水务署客户电话谘询中心 24 小时热线(电话:28245000),水务署的紧急抢修队会即时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 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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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管质料

    钢管
    钢管
    球墨铸铁管
    球墨铸铁管
    不锈钢管
    不锈钢管
    石棉水泥管
    石棉水泥管
    有内搪层镀锌铁管
    有内搪层镀锌铁管
    无内搪层镀锌铁管
    无内搪层镀锌铁管
    硬塑胶管

    低塑性聚氯乙烯胶管

    聚乙烯管
    聚乙烯管
  • 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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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络电话

    • (甲) 水务署各分区视察队督察在办公时间内的联络电话:

      分区 负责人员 电话
      香港及离岛区 督察/ 香港区( 视察) 2880 2536
      九龙区 督察/ 九龙区( 视察) 2360 6544
      新界东区 督察/ 新界东区( 视察) 2152 5763
      新界西区 督察/ 新界西区( 视察) 3701 5088
    • (乙) 如遇紧急情况而需於办公时间外谘询水务署,可致电客户电话谘询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2824 5000)。
  • 附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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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务署四个分区界线的图则

    水务署四个分区界线的图则

  • 附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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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附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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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正确保护水管方法的例子

    外露水管及混凝土趸有稳固安全的支撑。
    例一
    稳固安全支撑外露水管及混凝土趸。
    外露水管有稳固安全的支撑。
    例二
    稳固安全支撑外露水管。
    外露水管有稳固安全的支撑。
    例三
    稳固安全支撑外露水管。

    (乙) 不正确保护水管的例子

    大段铸铁管和石棉水泥管外露而没有适当支撑,部分石棉水泥管的混凝土趸被拆毁。
    例一
    大段铸铁管和石棉水泥管外露而没有适当支撑,部分石棉水泥管的混凝土趸被拆毁。
    外露水管没有适当支撑(不应用钢丝线吊托水管)。
    例二
    外露水管没有适当支撑(不应用钢丝线吊托水管)。
    外露水管没有适当支撑(不应使用尼龙绳吊托水管)。
    例三
    外露水管没有适当支撑(不应使用尼龙绳吊托水管)。
    在水管上使用重型机械设备挖掘前,没有先挖掘探洞找出水管位置。
    例四
    在水管上使用重型机械设备挖掘前,没有先挖掘探洞找出水管位置。
    混凝土趸(红色斜线部分)被非法拆毁,引致水管接口移位和水管爆裂。
    例五
    混凝土趸(红色斜线部分)被非法拆毁,引致水管接口移位和水管爆裂。
    没有保护外露的水掣。
    例六
    没有保护外露的水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