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及水费
水费
与世界其他主要城市相比,香港用户为优质食水所缴付的费用相对低廉,除了一九九六年六月修订的非本地船只用水收费外,水费自一九九五年二月至今亦一直维持不变。
收费幅度
住宅用户的食水水费(冲厕用水除外)按以下四级制,以四个月为期计算:
每单位(1立方米)收费
第一级 - 首12个单位 免费
第二级 - 继后的31个单位 $4.16(注一)
第三级 - 再继后的19个单位 $6.45(注二)
第四级 - 余下单位 $9.05(注三)
作其他用途的食水,会根据其用途按下表所列收费:
用途 每单位(1立方米)收费
商业 $4.58(注四)
建筑 $7.11(注五)
航运(非本地船只) $10.93(注六)
航运(本地船只) $4.58(注七)
航运以外用途(非本地船只),并以预付票缴交水费 $4.58(注七)
冲厕水每四个月的收费率
- 首30个单位 免费
- 余下单位 $4.58(注七)
注一:
一九七九年推出水费分级制度时,第二级收费为大致可收回每单位的净生产成本,即每单位的总生产成本(包括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目标回报率)减去每单位的差饷补贴,并按照水表记录的总耗水量计算。在其后的水费检讨,由于对所有级别实施统一加费幅度,以收回整体水务经营成本,因此第二级的建议收费并不等同于当时每单位的净生产成本。于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每单位的净生产成本为11.0元,远超4.16元的收费水平,主要因为水费自一九九五年起并无任何变动。

注二:
一九七九年推出水费分级制度时,第三级收费为大致可收回每单位的总生产成本,即每单位的平均生产成本(包括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目标回报率),并按照水表记录的总耗水量计算。在其后的水费检讨,由于对所有级别实施统一加费幅度,以收回整体水务经营成本,因此第三级的建议收费并不等同于当时每单位的总生产成本。于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每单位的总生产成本为15.1元,远超6.45元的收费水平,主要因为水费自一九九五年起并无任何变动。

注三:
第四级收费定价比第三级收费高出约40%,目的是不鼓励过量及浪费用水。

注四:
一九九二年前,商业用途的收费与住宅用户第二级收费相同。自一九九二年起,商业用途的收费修订至高于住宅用户第二级收费水平,旨在减少对非住宅用户的补贴。

注五:
一九九二年前,建筑用途的收费与住宅用户第三级收费相同。自一九九二年起,建筑用途的收费修订至高于住宅用户第三级收费水平,旨在减少对非住宅用户的补贴。

注六:
航运(非本地船只)收费于一九九六年作出修订,当时收费水平订为高于每单位总生产成本的40%,目的是不鼓励非本地船只在香港取水。

注七:
此等收费与商业用途收费相同。

咸水冲厕费用全免。

水务经营帐目自一九九八年至九九年度起已录得亏损,需依靠政府一般收入补助。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录得亏损10.15亿港元,成本回收率为88.8%。政府会继续定期检讨水费,审慎考虑各项因素,包括承担能力、水务设施的财政状况、当时的经济状况,以及立法会议员的意见。

除水费外,水务设施规例(第102A章)亦列明25项法定收费项目。我们一直遵照政府的「用者自付」原则检讨这些收费项目,以符合有关原则下收回一切服务供应成本的目标。于年内,我们已修订25项法定收费项目,有关修订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水费收入总览
于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约14%住宅用户毋须支付任何水费;42%达到第二级水费,需缴付每单位4.16元水费;20%需缴付第三级水费,即每单位6.45元;余下24%需缴付第四级水费,即每单位9.05元的水费。于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260万住宅用户(包括无须缴付水费之用户)每月平均水费为47元。根据政府统计处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水费开支约相等于住户每月平均开支的0.3%。

过去五年按用户类别划分的水费收入分析如下:
百万元 10/11 11/12 12/13 13/14 14/15
商业 896 913 905 903 933
住宅 1,408 1,414 1,437 1,452 1,474
政府 163 155 156 159 155
其他# 160 175 185 201 215
总收入 2,627 2,657 2,683 2,715 2,777
#      包括冲厕用淡水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水费收入(按用户类别划分,以百分比显示)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水费收入(按用户类别划分,以百分比显示)
#      包括冲厕用淡水
收入及开支分析
水费收入包括一般水费、各项收费、牌费,以及代客户进行工程的收费。在编制水务账目时,会以应计账目基准呈列财务表现及状况,其中包括各项非现金收入项目,主要为差饷补贴、免费用水补贴及政府用水。总运作成本主要包括员工费用、购买东江水支出、折旧、运作、行政及其他费用。过去五年的收入及开支分析如下:
收入
(百万元)
财政年度 10/11 11/12 12/13 13/14 14/15
一般水费 2,463.9 2,502.6 2,527.2 2,555.8 2,622.0
差饷补贴 2,692.3 2,947.4 3,561.0 3,970.6 4,263.4
免费用水补贴 1,112.8 1,173.4 912.4 918.7 962.7
政府用水 163.2 154.5 156.2 159.0 155.1
各项收费及其他 22.3 29.0 31.0 26.5 28.9
总额 6,454.5 6,806.9 7,187.8 7,630.6 8,032.1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住宅用户每月水费分布图
二零一四/一五年度住宅用户每月水费分布图
开支
(百万元)
财政年度 10/11 11/12 12/13 13/14 14/15
员工费用 1,300.4 1,401.3 1,486.0 1,528.7 1,586.6
运作、行政及其他费用 1,635.6 1,680.3 1,698.3 1,747.9 1,841.0
东江水 3,200.0 3,397.1 3,594.5 3,802.2 4,031.2
折旧 1,273.8 1,353.5 1,416.7 1,482.7 1,588.3
总额 7,409.8 7,832.2 8,195.5 8,561.5 9,047.1
本署致力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服务,并大力投资在固定资产、设备、资讯科技及人力资源方面,藉此提高运作效益及员工生产力,务求满足市民对更优秀服务的期望。社会大众以及我们的用户可以放心,我们会实行严谨的财务纪律,在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用户需要之余,不忘提升成本效益,这方针是我们实践抱负和使命的凭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