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適用於以個人而非公司名義登記的住宅用水的註冊用戶)
申請須知
- 註冊用戶如果不再是用水樓宇的業主或住客,應通知本處終結水費帳戶和申請發還按金。只有註冊用戶方可申請終止用戶權,申請人應在擬終結帳戶的日期14天前通知水務監督。
- 當收到註冊用戶的終止用戶權申請,本署或須安排抄錄有關水錶的終結讀數。我們歡迎用戶自行報讀水錶度數及讀錶日期,但讀錶只應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用戶或其代理人如因報讀水錶引致任何損失、受傷或損毀,水務監督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概不負責。水務監督有權捨用戶報讀的水錶度數而取抄錶員所抄錄的最後度數以終結帳戶。
- 水務監督會在得到終結讀數後3個工作天內終結水費帳戶,並發出終結水費單。未清繳的費用會在按金中扣除;如有按金餘款,餘款會在終結單發出日期起計9個工作天內,以劃線支票發還給註冊用戶。
- 當填妥有關的網上申請表格後,系統便會發給你一個申請編號。如需查詢你的申請,請說明有關申請編號,以便處理。
- 如你在申請表格內提供你的電郵地址,系統便會將有關的申請編號以電郵方式傳送給你,以作參考。我們不會另行發信確認收到你的申請。如你沒有電郵地址,請在填寫申請表格時自行打印有關網頁以作記錄。
我/我們閱悉和明白「申請須知」的內容,並擬在網上申請終止用戶權。
申請終止用戶權及發還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