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如閣下已是本署電子服務的註冊用戶,請按下列按鈕,登入電子服務網頁,並啓動你的電子帳單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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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請遵照下列步驟,申請電子帳單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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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選擇你收取電子帳單的水費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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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在“更新個人資料及申請電子帳單”網頁,輸入你的電郵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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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在同一網頁“接收取帳方式”的方格下,選取“電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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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遞交申請;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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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在遞交申請後,本署會把確認電郵發送到你的電郵地址。發出這封電郵的目的,是確保本署可順利把電子帳單發送給你。你必須按下該電郵內所載的超鏈結,以確認使用你的電郵地址來收取電子帳單。如你並未登入電子系統的話,請於確認前登入。有關確認程序必須在提出申請的日期起計14天之內辦妥。之後,你的申請將會失效,你需要重新申請有關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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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如閣下尚未登記使用本署的電子帳戶服務,請按下列按鈕,先進行登記。在完成登記後,請按照上文步驟1,申請電子帳單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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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請留意當電子帳單派送到你的電子帳戶時、你的電子系統可能視它為「垃圾郵件」、如在你的收件箱內未能找到首次遞送的電子帳單、請覆查你電子郵箱內的「雜件箱」或「垃圾郵件」夾。在本署為你首次遞送電子帳單後,你可將電子帳戶配置重新設定使你的電郵系統不會視該電子帳單為「垃圾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