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指引
(I) 水管工程动工
- 持牌水喉匠须递交第一和第二部分及附件,通知水务监督有关水管工程的详情及动工日期。表格第四及第五部分是在申报工程完成时使用,现阶段无需递交。
- 表格第一和第二部分内的资料会输入电脑,随後本署会审核所填报的资料。
- 审核程序完成後,持牌水喉匠会收到已印上表格编号的表格第三部分,而表格第一及第二 部分的副本,亦会交还给持牌水喉匠。
(II) 水管工程完成
- 如要申报水管工程( 包括须隐藏的水管) 全部或部分完成,持牌水喉匠应向水务监督递交表格第四和第五部分连同表格第一、第二及第三部分的副本,届时亦请在表格第四部分注明表格编号和申请书编号。
- 所递交的表格上的资料会输入电脑,随後本署会审批申请。
- 在本署完成视察水管工程後,持牌水喉匠会收到表格第五部分,而表格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部分的副本,亦会交还给持牌水喉匠。
WWO46 水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