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种方法,但注册用户必须提出申请和有关帐户是以其个人身分登记︰
| (1) | 在办公时间致电热线2824 5000(只适用於以用户本身名字登记的住宅帐户); |
| (2) | 填写按金收据背面的表格; |
| (3) | 填写"申请终止注册用户资格及发还水费按金"的申请表格(WWO243号水务表格); |
| (4) | 以书面提出申请,并付上帐户编号、注册用户姓名、身分证号码/商业登记号码、供水地址、终结日期及新的通讯地址。该函件必须由注册用户签署;以及 |
| (5) | 透过互联网(只适用於以用户本身名字登记的住宅帐户)提出申请。请参阅此网页。 |
如在客户谘询中心亲自递交申请表格,注册用户是否需要亲身前往办理?
不需要,他可授权另一人代他办理。
在收到以邮递/电话提出的转名申请後,水务署会在何时发出按金缴费通知单给我?
以邮递提出的申请,按金缴费通知单会在收到申请日期起计8个完整工作天之内发出;至於以电话提出的申请,如在申请日期後没有发现申请有异常或遗漏的情况,按金缴费通知单会在承接用户权的生效日期的下一个工作天发出。
如透过本署客户谘询中心或热线2824 5000提出申请,你会即时知道你的申请成功。如以邮递提出申请,有关注册用户会在申请日期起计约七天之内获通知申请结果。
如何递交填妥的"申请终止注册用户资格及发还水费按金"申请表格?
你可以下述方式递交︰
| (1) | 传真至水务署(传真号码︰2802 7333)(注︰如你把按金收据传真至本署,请传真收据的正面及背面)。 |
| (2) | 邮寄到本署(地址︰香港邮政总局信箱4030号或香港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43楼)。 |
| (3) | 亲自前往本署任何一间客户谘询中心。 |
提前14个历日。请参阅此网页。
水务署不接受以电话提出的申请。以书面或WWO243号水务表格提出的申请,可亲自送往或邮寄至水务署。如帐户以公司名义登记,有关通知书应载有公司印章和获授权人的签名。
如申请人是公屋租户,应通知有关屋邨办事处,至於居者有其屋计划楼宇的住客,则应直接向水务署递交申请。
由於房屋署不会代其租户申请发还按金,有关租户可以下述方式提出申请
| (1) | 填写按金收据背面的表格 |
| (2) | 填写"申请终止注册用户资格及发还水费按金"的WWO243号水务表格 |
| (3) | 以书面提出申请,并付上帐户编号、注册用户姓名、身分证号码、用水楼宇地址及新的通讯地址。该函件必须由注册用户签署。 |
| (4) | 亲自前往本署任何一间客户谘询中心提出申请。 |
| (5) | 在办公时间致电热线2824 5000(只适用於以用户本身名字登记的住宅帐户)。 |
终结单会在本署抄录有关水表的终结读数後三个完整工作日之内发出。 (注:根据水务规例第17条,注册用户如欲终结帐户必须给予不少於十四天的通知。) 详情请参阅此网页。
在收到终结单後,按金余额(如有的话)一般会在发出终结单後九个工作天内以划线支票发还给注册用户。请参阅此网页。
终结单和支票会寄往注册用户所提供的新通讯地址。
如注册用户已身故,其直系亲属(即夫妻、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如何在终结帐户後申请发还按金?
申请人需要提供:(1)按金收据(如有);(2)申请人的身份证副本及有关其地址资料;(3)「授予遗嘱认证」 或 「遗产管理书」或由民政事务总署发出的「确认通知书」或注册用户的死亡证、WWO365号水务表格及已故注册用户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注册用户的父母或兄弟姊妹,除提出文件证明其与注册用户的关系外,并要宣誓他/她是唯一申领退款的人士);视乎退还金额数目而定。如退还金额1,000元或以上又或你与注册用户的关系并非上述所列,你必须提供「授予遗嘱认证」/「遗产管理书」/ 由民政事务总署发出的「确认通知书」。
如注册用户已身故,其家人只欲申请终结帐户而非申请发还按金。应怎样提出申请?
终结帐户的一般办法将予适用。申请人应通知水务署注册用户已身故,并提交死亡证的副本。终结单会寄往之前由已故注册用户所提供的通讯地址。
住宅帐户和工商业帐户都可以,但该授权书必须合法。
在终结帐户生效後,水务署会发出函件,邀请有关楼宇现时的住客在该函件发出日期起计14天之内承接用户资格。如在14天後无人承接用户资格,水务署便会截断供水。
如我将迁往另一寓所,该寓所获供水和装有水表,前住客刚刚迁出。我如何承接新寓所的用户资格?
你应填写WWO1号水务表格,连同身分证副本(如以个人身分提出申请) / 商业登记副本(如以公司身分提出申请)一并提交水务署。你也可透过互联网和在办公时间致电本署热线2824 5000(只适用於以用户本身名字登记的住宅帐户)提出申请,或亲自前往本署任何一间客户谘询中心提出申请。请参阅此网页。
如我将迁往另一寓所,该寓所不获供水和没有安装水表。我如何承接新寓所的用户资格?
你应填写WWO542号水务表格,连同身分证副本(如以个人身分提出申请) / 商业登记副本(如以公司身分提出申请)一并提交水务署,并缴付重新接驳的费用和按金。你也可透过互联网或亲自前往本署任何一间客户谘询中心提出申请。请参阅此网页。
如我将迁往另一寓所,该寓所装有水表但不获供水。我如何承接新寓所的用户资格?
如欲成为该寓所内部供水系统的用户,你应提出用户转名申请。至於不获供水的原因,(1)应向管理处查询是否管理处或水务署暂停供水,或(2)检查水表位前面的总掣是否被人关上,或(3)如没有上述两种情况,致电热线2824 5000查询。请参阅此网页。